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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建设局资质代理办事指南
2019-01-04
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(增项)
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(增项)
提交资料须知:
1、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先核准手续后,方可到本局办理资质申请;
2、以下应提交的资料,没有特别注明的只需提交一份;
3、所有提供的资料或复印件须采用A4纸,复印件要清晰,并按各项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(申请表除外);
4、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,必须同时携带原件到业务办理窗口验证,原件验证后返还;
5、所有表格可在中山建设信息网(网址:WWW.ZSJS.GOV.CN)的办事程序处打印);
6、领取批复须携带本局回执到窗口办理。
注:①资质申请资料详细参看2001年4月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文件汇编》;②办理时限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。
一、所需资料:
1、填写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一式四份;(按专业选填相应申请表);
2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;
3.、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
4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、财务、经营负责人的任职证明,职称资格证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;
5、企业所有工程技术、经济人员的职称资格证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、项目经理资质证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;如资格证不在原单位的需提供调出、调入证明;
6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中对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有明确规定的,还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;
7、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;
8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;
9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;
10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;
二、办理时限
1、60个工作日。